院各班级:
根据《塔里木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》(校学发【2017】148号)相关要求,结合学院制定相应的评比实施细则,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经班级综合测评、班级内评审、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,学院党委研究讨论初步确定辛越等56人获得专业一等奖学金,陈含静等155人获得专业二等奖学金,吴树杰等201人获得专业三等奖学金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初审结果公示期为3日(9月23日-9月25日),如有异议,可以通过电话等任何形式向学院纪委进行反映和举报。
受理部门:学院纪委
电话举报:0997-4683807、4682630
通讯地址:塔里木大学农科楼127室